关于开展劳动纪律专项自查的通知
关于开展劳动纪律专项自查的通知
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人事司《关于开展防治“吃空饷”问题长效机制建立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》(教人司[2017]367号)精神,严肃劳动纪律,强化考勤管理,学校将成立检查组对各单位、各部门执行劳动纪律情况开展专项检查,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时间
2017年9月28日至2017年10月10日。
二、检查对象
全校各单位、各部门人员。
三、检查内容
1、在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,停薪留职、离职未办理离校手续及自动离职、长期旷工但仍领取工资人员;
2、已故或失踪仍由家属或利害关系人继续领取工资、离退休费、津贴补贴人员;
3、到龄不办理退休手续,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人员;
4、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、刑事处罚等,按规定应当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,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、津贴补贴人员;
5、长期休病假或请假期满逾期未归,仍按在岗人员领取工资人员;
6、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、津贴补贴人员。
四、检查方式
上报2016-2017年月度考勤表(记录)、未在岗及自聘人员等名册、本单位考勤相关制度文件,填写《合肥工业大学劳动纪律专项自查统计表》。学校设立举报电话、邮箱,对举报线索及时核查处理,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举报结果。举报电话:0551-62901024,0551-62901086;举报邮箱:jcchu@hfut.edu.cn,rsc@hfut.edu.cn。
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专项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建立工作责任制,加强工作力量,明确专人负责。对专项注意总结工作经验,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并立即整改,切实执行劳动纪律。
人事部
2017年9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