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师德师风建设自查工作的通知
关于开展师德师风建设自查工作的通知
各教学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,规范和引导教师以德立身、以德立学、以德施教、以德育德,根据《教育部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》(教师函[2018] 6号)文件精神,现开展我校师德师风建设自查工作,要求如下:
一、工作原则
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,对照落实《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(教师〔2014〕10号),全面检查各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贯彻落实情况,深入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,强化工作落实主体责任,深化师德师风综合治理,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。
二、自查内容
(一)师德“红七条”贯彻落实情况。重点是:
1.师德“红七条”执行落实情况及通报奖惩情况;
2.各单位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;
3.《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》贯彻落实情况,研究生导师滥用权力异化师生关系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。
(二)附属中学教师师德“十条红线”贯彻落实情况。重点是:
1.《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》落实情况,有偿补课问题治理及查处情况;
2.《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》落实情况及对违规问题查处情况;
3.教师体罚学生和以侮辱、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;
4.教师侵害学生家长权益问题整治及查处情况;
5.教师职业倦怠慵懒散问题及治理情况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各教学单位作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,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要将自查工作落细落实,发现和解决好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,全面消除师德隐患和风险火点。
2.根据通知要求,结合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实际开展自查,梳理问题,建立问题清单,研究整改措施,形成自查报告。于5月22日之前,将自查报告和《合肥工业大学各教学单位师德师风建设自查表》(附件3)签字盖章后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(人事部)(行政二号楼425房间),电子版发送至:hfutrsk@126.com。
3.以本次自查为契机,推选1-2名师德模范典型,师德模范材料一并报送。
附件1: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-教师〔2014〕10号.docx
附件2:教育部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-教师函[2018]6号.doc
党委教师工作部 党委宣传部 研究生院
2018年5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