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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合肥工业大学“师德先进个人”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


关于开展合肥工业大学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

  

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:

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大力推进师德师风建设,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、以德立学、以德施教,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、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,更好担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,自觉把人生理想融入实现“两个一百年”奋斗目标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之中,经学校研究,决定在我校全体教师中开展“师德先进个人”的评选表彰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对象

我校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专任教师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1、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、法规,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、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,把实现民族复兴的理想和责任贯穿在教育教学的方方面面,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,自尊自律,依法执教,廉洁从教。

2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恪尽职守、爱岗敬业、无私奉献;严谨笃学、求真务实、勇于创新;关爱学生、为人师表,以自己良好的思想道德风范影响学生,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,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,在立德树人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、建设和谐校园方面做出过重要贡献。

3、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、先进的教学理念及严谨的工作作风,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,并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,业绩突出,曾荣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科技成果奖等;教学工作量饱满,教学效果优良且未发生教学过失。

4、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大局意识,关心集体、尊重同事,团结协作,乐于助人,在师生中享有良好的声誉。

5、从事全日制教学工作五年以上,认真履行教师职责,近三年年度考核全部为称职并至少有一次为优秀。

三、评选名额和评选程序

1、以基层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为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,超过150人的教学单位可推荐2名候选人。

2、各单位候选人的推荐工作,在基层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领导下,坚持面向教育教学第一线教师倾斜的政策,采取自下而上进行推荐,由单位党、政组成评选领导小组进行审核评定,并将结果于本单位内公示。

3、候选人填写登记表,所在单位党组织签署意见后,报党委教师工作部。初审后,由校师德建设委员会组织评审10位候选人,于2019年教师节予以表彰。近三年获得师德先进个人的教师不参评。

四、材料要求及申报时间

请各单位于7月29日18:00前将《合肥工业大学“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》(见党委教师工作部、人事处网站)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(人事处),联系人:梁老师,电话:62901084,邮箱hfutrsk@126.com。逾期不报视为放弃。

各单位要高度重视“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,把评选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,作为学习先进、弘扬正气的过程,严格评选程序,强化典型示范引领,自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,以评选活动促师德师风建设,确保评选质量及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
  

  

  

中共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

2019年7月22日



附件:合肥工业大学师德先进个人”推荐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