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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六安市挂职的通知

关于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六安市挂职的通知

相关单位:

根据《关于继续选派高校专业技术人员到六安市挂职的通知》(皖教工委函〔2017132号)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发挥我校专业技术人才科学研究的优势,推进产学研合作,促进教学和科研水平提升,培养锻炼专业技术人员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与发展,经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和六安市委协商,决定从我校选派部分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到六安市挂职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选派条件

1、为我校在编在职教职工;

2、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,能够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;

3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有开拓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,自愿从事挂职工作;

4、学有所长,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挂职岗位所必需的业务及管理能力;

5、原则上在我校工作3年以上,近3年考核为称职;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;

6、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岁;

7、身体健康,适应挂职岗位工作。

二、挂职岗位、方式、时间

报名人员要根据个人基本情况、能力素质、专业对口、发挥特长等原则,认真填写报名表(人才需求意向摸底表见附件2

挂职采取脱产或兼职的方式进行,具体由双方商定。脱产方式要确保正常工作时间在挂职单位。兼职方式可以根据挂职单位的需求和实际情况,灵活掌握和合理安排时间。

挂职时间原则上为一年。如果工作需要,双方同意,可以缩短或延长挂职时间,但最短不少于半年。

三、挂职人员工作职责

1、挂职期间要以挂职岗位工作为主,保证在挂职单位必要的工作时间。

2、积极参与挂职单位的生产发展和相应的管理工作,依靠学校和挂职单位双方的资源,为挂职单位的发展献计献策,帮助解决实际问题。

3、根据挂职单位需求情况,可以结合本校的学科专业优势组成“专家项目团队”,共同服务挂职企业。

四、选派工作程序

1、各单位根据学科专业师资科研队伍情况,结合挂职岗位需求及相关条件,进行摸底并广泛动员,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踊跃报名,填写报名表(见附件3),并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,于511日下班前将报名表及电子文档交至人事部人事管理办公室,由学校统一汇总后,报省委教育工委。

2、省委教育工委对拟挂职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,提出初步人选后与六安市委沟通,确定挂职人选及挂职单位。

3、挂职人选确定后,由六安市委组织部会同各高校组织挂职人员到岗工作。挂职单位做好挂职人员的接洽及相关工作安排,明确合适对口的工作岗位。

联系电话:62901084,邮箱:hfutrsk@126.com

人事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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