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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流程

  

    1、下发退休通知。人事部人事管理办公室每年两次(五月、十月)下发退休通知到相关单位。

2、工作交接。相关单位根据退休通知做好退休人员的工作交接,并通知退休人员核实个人基本信息。

3、提供佐证材料(男教龄不满30年、女教龄不满25):受国家或省部级及以上荣誉奖(综合表彰)或部队军以上单位授予的军队奖;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;领取了独生子女证;终身无子女或者领取了独生子女证后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夫妻双方;连续工龄男满30年(女满25年)的归侨。请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、复印件一份及时与人事管理办公室联系。

4、学校下发退休文件。

5、个人到人事部人力资源服务中心(西教学楼103)办理退休证等。